小時後聽過一個小故事,有點殘忍,但也很震撼人心。故事內容是說有個媽媽很愛她的兒子,不管吃的、穿的,都給兒子用最好的東西。此外,小孩犯錯時,媽媽也總是對自己說,「小孩還小,還不懂事,別用打罵的,等他長大了就會懂道理」。就這樣,這個兒子在媽媽細心的保護下成長。不過,在旁人的眼光中,媽媽對兒子的愛簡直到了溺愛的程度,兒子和別人打架,一定是別人家小孩的錯,小孩想買玩具偷家裡的錢,媽媽還責怪自己沒有顧及兒子的需求,即使在外闖禍,也總是媽媽去處理。媽媽一直認為,兒子還小,長大了就會明事理。
小孩的確漸漸長大了,但卻沒有像媽媽所想的一樣,漸漸明白事理,他想要的東西越來越多,只要慾望沒有被滿足,他就無法克制脾氣,也無法轉移那未被滿足的慾望。於是,漸漸地,他開始用不正當的手段來滿足他的慾望。先是偷小物品,這種快速的滿足讓他很有成就感,只要趁人不備,一轉眼就能滿足自己的欲求了。但偷東西很難不被察覺啊!於是學校的老師同學開始起疑心了,最後也抓住了他偷東西的證據。
他的媽媽來到學校來,劈頭就痛罵別人污衊他兒子,堅稱小孩是向同學「借」東西,他兒子有和同學說過了,是那個同學忘了這件事。堅稱他家不缺這點錢,大不了賠那同學雙倍吧!那個同學在這個媽媽大聲且強勢的態度下,只好怯生生地低頭說可能他沒聽到吧!就這樣,一件自己兒子犯的偷竊事件變成了別人小孩的疏忽。
一次又一次,媽媽幫著兒子解決事情,有時用強勢的態度、有時用眼淚跪求、有時花錢消災、有時以關說的方法。而在一次又一次圓滿地解除危機之後,慾望也隨著小孩的長大而長大,最後,這個兒子不滿足於偷竊了,他開始以暴力的方式直接取得他想要的東西。就這一次,他不但取得他要的東西,也取走了別人寶貴的生命。於是,他逃亡、被捕、判刑。
由於案情太過嚴重,判決很快的下來,他被剝奪重返社會的任何機會。法官問他還有什麼遺願,他說他很懷念小時候什麼都不懂,依偎在媽媽懷裡吃奶的時候,如果可以,他想重溫一下那種感覺。這個要求雖然很突兀,但法官還是準了,於是母親上前解開前襟,讓兒子再吸一次最後的母奶。突然間,母親感覺胸前一陣劇痛,低頭一看,胸部居然被兒子硬生生地咬了下來,鮮血沾滿了衣裳。驚慌失措之下,兒子被法警給壓制住了,法官問這個兒子為什麼會這麼大逆不道,再最後還沒有反省之意?
這個兒子回答說:「我這麼做是痛恨我媽媽小時候不教我正確的事,反而事處處順著我的意思,最後卻讓我落得今日的下場,所以我要這樣報答她」。
不知道會不會有點不倫不類,但還是用來記錄90年代末到2008年之間,民進黨與陳水扁的關係。我在2000年投給陳水扁,因為那時我是熱血青年,希望台灣真能如李遠哲所說的向上提昇,但我們被騙了,這個騙子利用國民黨的腐敗,打造自己的光明形象與未來。雖然04年我已經對陳水扁失望而玫去投票,但沒想到他居然用更下三濫的方法延續政權。今天,這個苦果大家都得一起吞,但是民進黨與陳水扁要吞更多。